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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7-0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有关科研院校,其他有关单位:

  2017-2018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7425日至66日。

  二、项目类别

  2017-2018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7-2018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将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和国家调查队系统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会议精神,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统计改革发展助力,为繁荣统计科学服务。

  四、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17-2018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在2017425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五、申请方式

  请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http://nsic.org.cn),在首页右侧点击“快捷办事”(或http://219.235.135.18),进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申请人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已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系统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账号采用实名制,应使用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号注册。

  请项目申请人分别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上传,同时将申请书打印纸介质1份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请项目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六、联系方式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邮政编码:100826

  联系电话:(010)6878399068783951

   人:陈妍君、张蒙。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20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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